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

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

概述: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cute respiratory distress syndrom,ARDS)是指由心源性以外的各种肺内外致病因素导致的急性、进行性缺氧性呼吸衰竭。早在1950年首先由Tenkin提出休克肺概念,随着发现存在多种原因导致该种疾患,1967年Ashbaugh提出“呼吸窘迫综合征”。为区别婴儿因缺乏表面活性物质导致的肺泡表面张力增加,致使部分肺泡萎陷而引起的呼吸困难,人们将由其他因素导致的在成人多发的呼吸窘迫综合征统一命名为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adult respiratory distress syndrom),此命名的采用的确曾经对此类疾病的准确诊断和治疗起到过积极的作用。随着人们对其病理生理认识的不断深入,发现ARDS主要是各种急性、严重的肺内或肺外疾病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各种炎性介质导致肺内皮和上皮同时受损的结果,不但在成人而且在儿童也可以有此并发症。因此,在1992年欧洲和美国呼吸协会一致将原来“adult respiratory distress syndrome” 的adult改为acute,即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

流行病学

流行病学:资料显示在美国,每年约有15万名ARDS患者,其病死率近年来虽有所下降,但仍可达40%~70%,若伴脓毒症则高达90%。大量研究表明,80%以上的ARDS发生于原发病后24~48h,而脓毒症患者多于6h内并发ARDS。高危患者度过最初2天以后,发生ARDS的可能性明显减少。

病因

病因:在许多情况下,创伤者可发生呼吸损害。多发性肋骨骨折、肺挫伤、肺破裂、血胸和气胸等造成胸廓及胸腔内的直接损伤是常见的原因。头部创伤后意识昏迷者,由于血液和胃内容物的误吸或神经源性反射性肺水肿,引起呼吸损害也不少见。近年来,对非胸廓的创伤者发生的急性呼吸衰竭,越来越被注意;如大量输血及输液过多,骨折后的脂肪栓塞,以及创伤后感染,都是造成呼吸窘迫综合征的熟知原因。
    1.休克  创伤者由于大量失血造成的低血容量,可致心输出量降低,同时也造成肺血流量减少。由于肺血容量的减少和源源不断地接受体循环而来的微型栓子,可堵塞肺血管床,致阻碍气体交换的进行。破坏的血细胞和组织分解产物引起的支气管和肺小血管收缩,可使毛细血管通透性增加,引起肺间质充血、水肿,使呼吸阻力加大。因而在持久性休克的基础上,加上其他因素,如大量输液、输血等,即可导致呼吸窘迫综合征。
    2.脂肪栓塞  脂肪栓塞是多发骨折后常见的并发症。大的脂肪滴可阻塞肺小动脉并使之扩张。小脂肪滴可弥散于很多微小血管,造成广泛性微循环栓塞。同时中性脂肪在脂酶的作用下,分解成游离脂肪酸,它造成的化学性炎性反应,可导致肺水肿和肺出血,临床上表现有低氧血症,是肺功能损害的一个重要指标。
    3.输液过多  在严重创伤者中,由于应激反应,水和盐潴留的反应时间较为持久,常超过72h。因此,伤后大量输液可使几升水潴留在体内,扩大了细胞外液量。同时大量电解质溶液还可稀释血浆蛋白,降低血浆的胶体渗透压,促使肺水肿加重。此外,如果肺脏本身又直接受到各种不同原因的损害,例如挫伤、误吸、休克或脓毒症等,则较正常肺脏更易潴留水分。因此,即使是轻微的输液过量,也易造成肺水肿。所以,输液过量在发生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的诸多因素中,是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有作者研究狗发生肺水肿时的四肢、小肠和肺毛细血管静水压的差别,发现四肢毛细血管压为16mmHg,小肠毛细血管压为15.4mmHg时,才发生水肿;而肺毛细血管压为7.6mmHg时,即发生肺水肿
    4.感染  化脓性感染可使细菌毒素或细胞破溃产物进入肺循环。在内毒素作用下,体内释放出血管活性物质,如5-羟胺、组胺乙酰胆碱、儿茶酚胺等,能使毛细血管通透性增加。感染还可以转移至肺部,从而并发肺功能衰竭。在休克、多发性创伤和大量输液等因素,则容易使病人发生脓毒症,其发生呼吸功能衰竭的机制见图1。
    5.颅脑创伤  严重颅脑创伤常并发肺水肿。这是因为脑创伤可以激发强烈的交感神经冲动,导致显著的末梢血管收缩,随即迅速发生急性心力衰竭和肺水肿。若预先应用α肾上腺素能阻滞药,可防止此种损害。最近发现创伤后肺水肿的积液内蛋白质含量很高,故除高压性水肿外,还可能有通透性水肿因素的存在。
    6.误吸  误吸作为引起呼吸窘迫综合征的原因之一,近来受到重视。误吸大量的酸性胃内容物是非常严重的情况,小量pH低于2.5的酸性分泌物,也能造成严重后果,引起化学性肺炎和肺部感染,从而导致呼吸衰竭。
    7.氧中毒  呼吸衰竭时,常用高浓度氧治疗,但长期使用反而造成肺损害。决定氧中毒的主要因素是吸入氧的压力和吸氧时间,吸入氧压力愈大,时间愈长,氧对机体的可能损害就愈大。肺氧中毒时,支气管的纤毛运动可受到明显抑制。100%氧吸入6h,即可产生无症状的急性支气管炎。Sevitt通过大量尸检所见,认为透明膜和增生性肺炎为人肺氧中毒的特征。其主要的病理生理改变是通气-灌流比例失调,大量血液流过肺的水肿、不张、突变和纤维变的区域,致使肺内生理分流显著增多,形成静脉血掺杂增加,于是产生持续性的低氧血症。晚期则有气体弥散障碍,二氧化碳排出受阻,此时即使吸入高浓度氧,并不能提高动脉氧分压,只能加重对肺的毒性损害,实验中可见动物常死于严重缺氧性心跳停搏。

发病机制

发病机制:迄今对于本征发生的机制还不很清楚。下面一些曾被学者们设想过的机制,还没有一种能解释所有的发病情况。每一具体病人的发病,常需借助几种机制来阐明。
    1.肺水肿的产生  创伤、休克及各种致病因素等使肺循环血液灌流不足,都可直接损害肺泡和毛细血管。通过各种损害介质,如微血栓、血管活性物质或炎症反应介质等引起肺泡-毛细血管膜的损害,使其通透性增加,液体便可从毛细血管内漏至肺泡或间质中,产生肺水肿。此外,休克、创伤或其他致病因素使脑血流灌注不足,脑代谢作用降低,产生反射性肺血管痉挛,从而引起肺静脉压增加。输液过量等也都会加速肺水肿的产生。
    有人观察到血循环中的粒细胞、血小板及组织巨噬细胞中,都含有各种炎症介质,如粒细胞的溶酶体水解酶及磷脂酶,当它们被释放进入肺循环中,便可使肺泡毛细血管膜产生广泛性损害,使通透性增加,蛋白质、血细胞及液体便可漏出血管外。同时血小板可分解出组胺、血清素及激肽,使血管内皮细胞收缩,细胞间隙加宽,蛋白质等易于渗出,也都有利于肺水肿的形成。
    开始,水肿液仅出现在肺小动脉周围的肺间质组织,以后逐渐增多,流至呼吸性细支气管,最后充满整个肺泡,发生通气/血流灌注比例失调,形成低氧血症。
    2.肺内微血栓形成  Solliday等认为各种损害因素,都有可能使体内儿茶酚胺量增高,有时在治疗过程中也可引起医源性儿茶酚胺增加。儿茶酚胺增加有利于诱发血小板凝集,形成微血栓,当它们流至肺脏,即可阻塞肺的小动脉,引起肺循环障碍。凝集的血小板还可释放出血清素和组胺,产生支气管痉挛,影响肺的通气功能。当血栓形成,纤维蛋白原转变为纤维蛋白时,也会释出血管活性肽,后者可更加重局部血管及支气管痉挛,肺动脉压增高,肺泡毛细血管通透性增加,从而产生肺泡及间质出血、水肿、肺泡内纤维蛋白沉积。此外,栓塞可影响肺营养血管的血流灌注,引起肺组织结构破坏,最后使肺顺应性降低,产生呼吸窘迫综合征。但Malik等认为,微血栓形成必须与血管内凝血同时存在,才会发生呼吸窘迫综合征。
    3.肺泡表面活性物质生成减少  当呼吸窘迫综合征发生时,常有I型肺泡上皮细胞损害,它的破坏,不但严重地损害肺泡毛细血管在血管屏障的完整性,而且还必须由Ⅱ型上皮细胞分化代替破坏了的I型上皮细胞,所以直接影响了肺泡表面活性物质的数量和质量。此外,由于肺泡水肿液体充盈,肺泡表面活性物质的活性亦有降低,肺泡将趋于萎缩,因此肺容量即可下降,产生呼吸困难。
    创伤、手术或其他疾病以后发生的呼吸窘迫综合征,往往有一定潜伏期,表面活性物质的半衰期是18~24h,两者在时间上近似,因此,有人认为呼吸窘迫综合征的发生,是由于表面活性物质产生减少所致。
    4.ARDS的病理基础是由多种炎症细胞(巨噬细胞、嗜中性粒细胞和淋巴细胞等)介导的肺脏局部炎性反应和炎症反应失控所致的肺毛细血管膜损伤。其主要病理特征为由肺微血管通透性增高而导致的肺泡渗出液中富含蛋白质的肺水肿及透明膜形成,可伴有肺间质纤维化。
    在出现临床症状后的前18h内,肺大体表现不甚显著,仅有少量散在的充血和肺不张区。在休克后18~72h,则病变严重,表现为整个肺叶呈出血性病变。镜检有严重肺静脉充血、散在的血栓栓塞形成、间质水肿、血管和支气管周围出血和肺泡出血。72h后可见透明膜和支气管肺炎,继而出现弥散性纤维变性改变,渗出性增殖性改变可同时相间存在。病理改变的特点可归纳如下:
    (1)渗出期(24~48h):肺泡和间质水肿,毛细血管充血,I型肺泡细胞破坏,早期透明膜形成。水肿液的蛋白含量及成分与血浆相近似。肺微血管的内皮细胞大致上是完整的,未见细胞连接处缺口。不过在间质内可发现红细胞,提示肺微血管内皮发生短暂的漏缝。可能由于内皮细胞较强的修复能力,使内皮层短暂的损害难以被发觉。
    (2)细胞增殖期(3~7天):Ⅱ型细胞增生,炎性细胞浸润肺间隔,透明膜机化。Ⅱ型细胞在渗出期后,作为最初修复反应,开始迅速增殖,这与基础疾病未能得到控制而产生持续的损伤性刺激有关。在此期,中性白细胞附着在肺血管内皮细胞表面,肺血管微血栓形成。肺实质的改变表现为上皮层增厚,间质明显肿大,微血管大为减少或受挤压而塌陷。此期的间质肿大是由于水肿以及细胞增殖。
    (3)纤维增殖期(>7~10天):透明膜和肺泡隔的纤维化,肺泡管纤维化。
    (4)镜检所见:肺泡呈扩张,肺泡孔明显增大,肺泡壁中毛细血管更加清晰,部分Ⅰ型肺泡及毛细血管内皮细胞肿胀,在肺泡毛细血管内可见有纤维蛋白、血小板、红细胞和白细胞集聚现象。大部分肺组织中,白细胞显著增加,在红细胞和肺泡表面,可见有纤维素样物质附着。Ⅱ型细胞的核染色质变粗,核周空隙增宽,线粒体紊乱或消失,内质网扩张,板层体结构破坏或有排空现象,所以Ⅱ型细胞的胞质中出现大小不等的空泡。在肺泡腔内,可见游离或成团的白细胞、红细胞、巨噬细胞和脱落的Ⅱ型细胞,有的肺泡腔中还布满水肿液或其他黏液样分泌物。肺间质部分组织间隙增宽,可出现不同程度水肿,偶见弹力纤维和胶原纤维排列稀疏和紊乱。病变严重处肺泡结构模糊,界限不清,肺泡上皮细胞的表面可被纵横交错的纤维素所覆盖。

临床表现

临床表现:起病急剧,呼吸道症状多在基础疾病发生后12~24h内出现,例如脓毒症,创伤和可见胃容物吸入后发生ARDS者,约半数在原发病确诊后24h,约85%在72h内出现ARDS,其余病例可延迟至1周左右。
    症状表现为呼吸频数和窘迫,进行性呼吸困难,吸氧治疗难以缓解,烦躁不安,发绀和心率增速,早期肺部体征不明显,或可闻肺泡呼吸音减低和干湿啰音,后期出现肺突变体征,病情严重者可伴有多脏器功能障碍(衰竭)的表现。

并发症

并发症:胸部并发症,如脓肿,纵隔气肿气胸

实验室检查

实验室检查:
    1.动脉血气分析  呼吸空气时动脉氧分压(PaO2)降低(≤60mmHg或8.0kPa);动脉氧分压(PaO2)/吸氧浓度(FiO2)≤300mmHg或≤200mmHg。早期动脉血二氧化碳分压(PaCO2)正常或偏低,及呼吸性碱中毒症;后期则出现PaCO2增高及呼吸性酸中毒,或合并代谢性和(或)呼吸性酸中毒。肺泡-动脉氧分压差[P(A-a)O2]于吸纯氧15min后仍>26.6kPa(200mmHg),肺分流量达10%。
    2.肺动脉楔压  急性肺损伤和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患者肺动脉楔压(PAWP)均低于18mmHg(2.40kPa)而继发于肺微循环静脉压增高的肺水肿患者,PAWP往往≥20mmHg(2.70kPa),对排除心源性或容量性肺水肿有帮助。但肺动脉楔压检查有一定创伤性,临床上通常首先根据病史,体检,X线和非侵袭性检查方法(如超声心电图)等做出初步判断,必要时再行漂浮导管检查肺动脉楔压。

其他辅助检查

其他辅助检查:
    1.胸部X线表现  胸部X线平片早期表现为轻度间质改变,继之出现斑片状,以致大片融合阴影,晚期两肺呈广泛实变,结合顽固低氧血症,对诊断有很大帮助。胸部X线检查并可帮助个别心源性肺水肿和发现有关并发症,如肺部感染和气胸等。
    2.胸部计算机断层扫描(CT)  对诊断ARDS亦有很大帮助,更清晰显示病变范围和部位,以及发现胸部X线平片未能发现的胸部并发症,如脓肿,纵隔气肿和气胸,尤其经常规支持治疗或机械通气治疗无效者重复胸部CT检查,可能对查找原因和调整治疗提供重要参考,但对此类患者作CT检查应注意安全操作,病愈后胸部CT检查可帮助进一步了解肺内残留病灶情况。
    3.纤维支气管镜检查  纤维支气管镜检查可用于支气管肺泡灌洗(BAL),取灌洗液作中性细胞计数及其他炎症介质标志物检查,对判断病情可能有帮助,但尚需临床观察,亦可借助纤维支气管镜取下呼吸道分泌物作病原菌检查,避免标本受上呼吸道寄殖菌污染。

诊断

诊断:胸部损伤后,病人通常出现无效的干咳,很快发展为进行性呼吸困难,呼吸深快,呼吸频率增速可达30~50次/min。在急诊接待这种病人时,应高度怀疑为呼吸窘迫综合征。体检发现双肺有分散、细小的湿啰音,咳嗽后不能完全消失。局部有喘鸣音。上述体征与合并有支气管痉挛的肺水肿体征相似,但其程度和分布范围较初期X线胸片上所见还要严重。
    动态X线胸片观察:在初期少数绒毛状不透明的阴影,很快变成真正的“暴风雪”,只有很小部分有功能的肺组织。通常这些表现,首先出现在受冲击一侧。根据上述资料即可作出初步诊断。
    我国于1982、1988、1997和1999年分别召开ARDS研讨会。我国1999年研讨会修订的ARDS诊断标准为:
    1.ARDS有原发病的高危因素  如脓毒症、多发伤、胃内容物误吸、肺挫伤、重症肺炎、淹溺和急性胰腺炎等,多呈急性起病。
    2.急性起病,呼吸频数和(或)呼吸窘迫。
    3.低氧血症 ALI时PaO2/FiO2≤40.0kPa(300mmHg),ARDS PaO2/FiO2≤26.7kPa(200mmHg)。
    4.胸部X线检查两肺浸润阴影。
    5.肺细血管压(PCWP)≤2.4kPa(18mmHg)或临床上能除外心源性肺水肿
    凡符合以上5项可诊断ALI或ARDS。由于ARDS病程进展快、一旦发生多数病情已相当严重。故早期诊断十分重要,但迄今尚未发现有助于早期诊断的特异指标。

鉴别诊断

鉴别诊断:
    1.心源性肺水肿(左心衰竭) 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是具有肺泡毛细血管膜损伤、血管通透性增加所致的非心源性肺水肿,因而必须与由于静水压增加等因素所引起的心源性肺水肿鉴别。心源性肺水肿常见于高血压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硬化性心脏病、心肌病等引起的左侧心力衰竭以及二尖瓣狭窄所致的左心房衰竭。它们都有心脏病史和相应的临床表现,如结合胸部X线和心电图检查,诊断一般不难。心导管肺毛细血管楔压(Paw)在左心衰竭时上升(Paw>2.4kPa),对诊断更有意义。
    2.急性肺栓塞 多见于手术后或长期卧床者,血栓来自下肢深部静脉或盆腔静脉。本病起病突然,有呼吸困难、胸痛、咯血、发绀、PaO2下降等表现,与ARDS不易鉴别。血乳酸脱氢酶上升,心电图异常(典型者SQT改变),放射性核素肺通气、灌注扫描等改变对诊断肺栓塞有较大意义。肺动脉造影对肺栓塞诊断意义更大。
    3.严重肺炎 肺部严重感染包括细菌性肺炎、病毒性肺炎、粟粒性肺结核等可引起ARDS。然而也有一些重度肺炎患者(特别如军团菌肺炎)具有呼吸困难、低氧血症等类似ARDS临床表现,但并未发生ARDS。它们大多肺实质有大片浸润性炎症阴影,感染症状(发热、白细胞增高、核左移)明显,应用敏感抗菌药物可获治愈。
    4.特发性肺间质纤维化 部分特发性肺纤维化患者呈亚急性发展,有Ⅱ型呼吸衰竭表现,尤其在合并肺部感染加重时,可能与ARDS相混淆。本病胸部听诊有Velcro啰音,胸部X线检查呈网状、结节状阴影或伴有蜂窝状改变,病程发展较ARDS相对缓慢,肺功能为限制性通气障碍等可作鉴别。

治疗

治疗:ARDS的治疗包括积极治疗基础疾病如感染和创伤等;以及有效的脏器功能支持,尤其是呼吸功能支持。综合治疗措施和步骤如下:①针对不同病因作相应治疗;②及时氧疗,尽早进行机械通气治疗,以纠正危及生命的低氧血症,随时监测血气和呼吸动力学变化;③静脉补液时严格控制补液量,随时监测尿量,血压和血流动力学变化;④高能营养治疗在呼吸治疗开始72h内进行;⑤检查和评估全身各脏器功能状态,及时发现和处理多脏器功能障碍;⑥抗生素治疗,对感染者应强调根据病原学诊断及药敏试验结果正确选用药物。
    1.氧疗  治疗ARDS的重要措施是及时纠正低氧血症。呼吸空气时PaO2≤8.0kPa(50mmHg)即应作氧疗。为克服肺内分流和通气/血流比例失调,多数应吸入高浓度氧(FiO2 0.6),常用鼻导管或鼻塞法供氧难以奏效,而需应用氧疗面罩。长期高浓度氧吸入可造成肺组织损伤(氧中毒),因此应在保持PaO2≥8.0kPa(60mmHg)的前提下,尽量降低吸入氧浓度,但当严重肺内分流时,即使提高FiO2亦难以纠正缺氧时,应及时进行机械通气治疗。
    2.机械通气治疗  机械通气治疗的目的是纠正缺氧,维持适当的组织供氧,度过急性期,以待肺组织逐步修复。同时防治因呼吸肌疲劳所致的PaCO2增高(呼吸性酸中毒)。可通过面罩鼻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连接呼吸机进行治疗,主张在早期采用非侵袭性面罩正压通气治疗,取得较好效果,但若患者病情进一步发展,则需及时进行气管插管治疗。
    常规的机械通气治疗:ARDS采用辅助/控制型定容通气和间歇指令通气治疗方式。传统观点认为ARDS患者肺水肿,浸润和肺不张等病变呈广泛均匀分布,因此为纠正低氧血症,除适当提高吸入氧浓度外,进行机械通气治疗时,应当采用较大通气量进行治疗的策略。例如作间歇正压通气(IPPV)治疗时,增加潮气量(VT),使萎陷肺泡得以扩张,并通过增加肺泡内压促使肺水肿迅速消退。因此,机械通气治疗时,潮气量(VT)可增加至10~15ml/kg,呼吸频率为10~15次/min,吸呼比率为1∶1~1∶1.5吸入氧浓度(FiO2)为0.6。若通过上述IPPV治疗,未能维持动脉血氧分压在正常范围,尤其当FiO2>60%,而PaO2不能维持在60mmHg(8.0kPa)或以上,且胸片大片肺浸润,则应考虑行呼气末正压(PEEP)通气治疗,因为PEEP能增加功能残气量,防治肺泡萎缩,减少肺内分流,因此能在较低的吸入氧浓度(FiO2)的条件下纠正缺氧,通常主张呼气期末正压(PEEP)5~10cmH20(0.49~0.98kPa),多数情况下不应超过15cmH2O(1.47kPa),希望能够在FiO2<0.6的条件下,保持PaO260~70mmHg,SaO2>90%。治疗过程中应注意调节PEEP,以便达到最大治疗作用而副作用最小,具体方法是观察潮气顺应性(VT/平台压-PEEP)以调节PEEP。在VT不变的情况下,逐渐增加PEEP值,若临床情况稳定,氧合状态改善(FiO2 0.4,PaO2>9.3kPa),可逐步降低(PEEP)水平,先降低PEEP值0.5kPa(5cmH2O),若PaO2水平稳定或较原水平降低<20%,可根据病情逐步撤离。
    采用上述定量通气模式,以较大通气量进行机械通气治疗的策略,固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达到提高动脉血氧分压的目的,但是临床实践亦发现患者在治疗过程中易发生容量型肺损伤(肺间质气肿,气胸,纵隔气肿,皮下气肿和气腹等),以及循环障碍(心排量降低和低血压),因而氧输送反而降低,加剧组织缺氧。研究发现ARDS患者肺部病变亦呈不均匀分布,如肺水肿和肺实变为不均匀的斑片状分布,且早期即出现纤维化。主要位于两肺下垂部位,仰卧位则多位于背部,肺部的有效通气面积可能仅占全肺的20%~30%。因此以高潮气量进行机械通气治疗,必然会引起呼吸机所致肺损伤(容量型肺损伤)。动物实验亦发现高潮气量,高气道压力通气治疗对正常肺或病变肺组织都可引起或加剧急性肺损伤,包括肺泡炎和肺水肿。
    目前多建议采用低潮气量压力支持通气(pressure support ventilation,PSV)模式和机械通气治疗,潮气量(VT)4~7ml/kg,呼吸频率<30次/min,气道平台压<30~35cmH2O(0.29~0.34kPa)。适当延长吸气时间,结合调整吸入氧浓度(FiO2)以纠正严重低氧血症。采用此种通气治疗方法,不仅可以或减轻因高潮气量和高气道压引起的容量型肺损伤,亦有利于肺损伤的愈合和改善循环障碍所致组织缺氧。但是采用低潮气量压力支持通气的低通气量机械通气治疗会造成二氧化碳的排出受限,导致不同程度的高碳酸血症。但是目前认为造成ARDS患者死亡的重要原因是严重低氧血症,在适当纠正低氧血症的前提下,即使存在一定程度的高碳酸血症,对机体不至造成严重损坏。且随ARDS病程逐步好转,在严重缺氧得到纠正的同时,潴留的二氧化碳亦会逐渐排出。因此,提出机械通气治疗时采用允许性高碳酸血症(permissive hypercapnic acidemia,PHA)的策略概念,但动脉血二氧化碳分压(PaCO2)值的增高应有一定限度(100~120mmHg;13.3~16kPa),且PaCO2增高的速度应<10mmHg/h,以便通过肾脏代偿,使PH值不致明显降低。颅内压增高的患者不宜采用本模式进行通气治疗,缺血性心脏病及严重左心室功能障碍者亦应慎用。
    近年来采用的其他定压型通气模式尚包括:①反比通气(inversive ratio ventilation,IRV),在呼吸频率稳定条件下,调整呼吸频率为吸/呼>1.5∶1,因此吸气时间相对较长,呼气时间相对较短,IRV以压力控制(定压型)模式进行通气治疗。该方法的优点是使肺内不同病变部位肺泡内压保持恒定,不引起压力型损伤,且待肺组织复原,肺顺应性改变后,自动增加潮气量,有利于缓解高碳酸血症,但可能会增高内源性呼气末正压(auto-PEEP),且病人不易配合,主要不良反应是降低静脉回流量;②伺服控制通气,属压力支持或压力控制通气,呼吸机根据反馈信息和位置参数自动调整;③气道压力释放通气(airway pressure release ventilation,APRV),双水平气道正压通气(BiPAP)和高频通气(HFV)等亦有所报道,但尚缺乏更充分的随机对照资料证明其优越性。
    机械通气治疗过程中应注意呼吸和循环监护,了解病情演变,随时调整呼吸机治疗参数。出现呼吸机和病人呼吸不能同步(人机对抗)时,应查找原因,并可采用镇静剂,如:地西泮(安定)5~10mg肌注或静注,或用咪哒唑仑(Midazolam)和二异丙酚(Disopinfol),必要时用肌肉松弛剂,如维库溴铵(Vecuionium)。
    3.非机械通气气体变换治疗
    (1)体外膜氧合器(extracorporeal membrane oxygenation,EMO):体外膜氧合器的研制已多年,但其效果并不优于常规的机械通气治疗,亦不主张单独使用,仅偶用于部分严重肺损伤者进行机械通气治疗的辅助治疗。
    (2)静脉内氧合器(intravenous oxygenator,IVOX):用于透气的中空纤维束自股静脉插入至腔静脉,借此进行气体交换,但气体交换量太少,且静脉内氧合器的插入降低了心脏指数和氧输送量,并可引起感染或栓塞等并发症。
    (3)部分液体通气(partial liquid ventilation,PLV):氟碳溶液(perfluorocarbon)具有良好的气体可溶性及相对低的表面张力,用作气体交换媒体进行液体通气治疗,部分液体通气,即将约相当于功能残气量的氟碳溶液(约30ml/kg)注入肺内,配合常规机械通气治疗,对于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的治疗取得一定成果。
    (4)俯卧体位(prone position):ARDS患者取俯卧体位进行机械通气治疗,可进一步改善氧合状态。虽然医疗护理操作有一定困难,但采用日渐普遍。ARDS患者俯卧体位时肺背后部肺浸润,通气/灌流失调及肺内分流等情况最为严重,取俯卧位时,该部位的经肺压超过气道开放压,有利于肺内均匀通气和血流分布,亦有利于体位引流,因此改善低氧血症。
    4.一般支持治疗
    (1)液体和血流动力学处理:液体管理是重要环节,持续液体正平衡,增加肺毛细血管压使液体外漏,将加重病情并影响预后。故应维持较低的肺循环压力。正确掌握补液量[20~25ml/(kg•d)],以较低有效血容量来维持循环功能。避免肺水肿加剧。并宜采用晶体溶液,如1.3%~1.5%Nacl溶液,而不宜采用胶体溶液。仅对低渗透压者给于胶体溶液,如白蛋白血浆。对于贫血(血红蛋白<100g/L)者,应输红细胞或新鲜血液,但另一方面循环血量不足会影响机械通气治疗和肝、肾功能,因此应进行血流动力学监测,包括通过Swan-Gang肺动脉导管监测肺动脉楔压[维持在14~16cmH2O(1.37~1.57kPa)]和心排量,以及必要时作经食管超声心动图或经食管多普勒(Dopler)扫描,以评估充盈及功能情况。可作为临床液体调节指标的参考。
    (2)全身营养支持和脏器功能支持:患者处于高代谢状态,营养不良所导致呼吸肌疲劳和多脏器功能衰竭,且院内感染发生机会增高,故应及时予以全身支持治疗。并根据病情尽早恢复胃肠营养途径,后者有助于胃肠功能的恢复。摄取营养物质,饮食中应含脂肪酸,嘌呤核苷酸,精氨酸谷氨酸及维生素等成分。并精确计算热量需求,胃肠道营养途径亦保护消化道黏膜屏障功能。减少胃肠道菌群转移进入门脉系统,引起院内感染的发生机会。
    5.药物治疗
    (1)糖皮质激素:糖皮质激素具有广泛的抗炎症和减轻毛细血管膜通透性作用。故应用于治疗ARDS,但许多临床报道认为没能改善患者预后,甚至有增加感染等并发症的可能,因此临床应用仍有争议。目前有人认为糖皮质激素治疗可早期用于急性坏死性胰腺炎,胃内容物吸入,氧中毒,呼吸道烧灼伤,脓毒性休克和脂肪栓等引起的ARDS。以往认为糖皮质激素治疗无效的报道多基于高剂量,短期治疗的观察结果。考虑到患者在病程中可能有炎症介质的持续释放,过早停用糖皮质激素,可能会导致病情恶化。因此有可能需要延长糖皮质激素的治疗时间。开始用甲泼尼松龙(methylprednisolone)5mg/kg,每6小时1次,或相当剂量的其他糖皮质激素治疗。近年来有主张用于病情后期,例如经积极支持治疗1周呼吸衰竭仍无好转,或引起ARDS的促发因素已得到控制,且无感染的临床表现者,采用甲泼尼松龙2mg/(kg•d),病程1个月左右,认为可改善病情,控制生存率。
    其他非特异性抗炎剂如前列腺素E1(ProstaglandinE,PGEl),布洛芬(Buprofen),己酮可可碱(Pentoxifylin),纤维连接蛋白(Fibroneefin,FN)和肝素(Heparine)疗效有限。一氧化氮(NO),Prostacyclin和溴环己胺醇(Ambroxol)等具抗氧化剂作用,用于治疗ARDS尚待观察。
    (2)肺表面活性剂(pulmonary surfactant,PS):采取天然提取或重组的肺表面活性剂作置换或替补治疗,可以改善肺顺应性,并有一定免疫调节作用,大剂量局部治疗对由于PS缺陷引起的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已有一些初步成功的报道,但ARDS的病因以及发病机制比较复杂、多样,PS治疗的确切效果和地位正在进行研究。
    (3)特异性抗炎剂:分子生物等技术的发展,为防治ADRS提出新的途径和希望,例如①抗内毒素(Antiendotoxin)-两组抗内毒素单抗HALA曾应用于革兰阴性杆菌感染败血症等内毒素引起的ADBS;②抗细胞因子(anticytokine)曾报道败血症伴休克患者用鼠单克隆抗体TNF-α抗体,生存率有改善,重组IL-12的Ⅱ期临床观察亦见有剂量相关的生存率改善;③抗补体(anticomplement)Ⅱ期临床观察仍未能降低补体活性,使用安全、有效。但是各种特异性抗炎剂治疗虽然在动物取得一定的疗效,但大多数临床观察者未能证实其疗效。少数有效的报道或因缺乏有规模随机对照组或未能被其他研究者所重复,因此尚难以下结论。今后可能需要对ARDS发展过程中各种炎症介质在人体内作用的时间和序列等一系列机制作更深入了解及设计更合理的多中心临床观察方案和评估疗效标准。

预后

预后:ARDS病情危重,且病因复杂,20世纪70年代初期报道的病死率高达90%,尤其以脓毒症引起ARDS病死率最高。近年来,机械通气治疗技术有很大提高,早期积极的呼吸支持治疗大大减少了严重低氧血症引起的严重并发症和死亡。同时注意对多脏器功能障碍的防治措施;此外对某些引起ARDS的基础疾病治疗效果有所提高,因此,20世纪90年代以来,病死率有明显下降(30%~40%)。目前尚缺乏针对ARDS发病机制的特异性治疗方法,因此,近年来,ARDS的病死率未能进一步降低,临床结果仍难令人满意。
    ARDS存活者在恢复过程中肺功能和综合生命质量仍会有一定程度损害的表现。例如拔除气管插管后2周仍有较明显的限制性通气功能障碍和弥散功能障碍,以后逐步恢复,至6~12个月时改善最为明显,可达预计值的80%~90%。1年以后未见进一步的改善。生命质量评分同样显示,插管后2周生命质量仍差,以后逐步改善。5年随访时大体恢复。

预防

预防:一旦出现ARDS,预后较为严重,处理也复杂和困难,重要在于预防及早期治疗,ARDS通常作为全身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的一部分,在临床上,很难看到单纯的ARDS而同时病人不合并其他器官的功能障碍。实际上大多数的ARDS患者为肺外器官功能不全或创伤、感染等所造成,随后引起肺本身发生功能障碍,进一步导致肺发生感染,再反过来加重ARDS病情。因此将ARDS作为全身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的一部分给予处理,是ARDS治疗成功的基本概念。对休克、重度创伤病人,尤应注意以下几点:①发生休克后迅速恢复循环血容量;②保留气道内导管,直至病人完全清醒及充分的通气;③积极鼓励病人进行深呼吸;④经常更换体位;⑤凡输血超过4个单位者,应使用标准的滤过器过滤,应尽量避免过多地输注陈旧的库存血液;⑥补充营养;⑦控制过量过快输液;⑧给纯氧不宜时间过长,最好应用40%浓度的氧气;⑨防止胃液误吸入肺,尤其对神志昏迷的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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